单位委托代理程序:
(1)由委托单位持营业执照或单位成立批文复印件前往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申请;
(2)提交拟委托代理的人员名册;
(3)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并办理交费等有关手续。
个人委托代理程序:
(1)由申请人出示身份证,提供原单位同意流动(调动、辞职或被辞退等)的函件;
(2)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出调档或索档涵,调入人事档案,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商调涵,原单位所在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行政、工资、介绍信、党(团)组织关系;
(3)填写《阳江市人事关系委托管理登记表》(可在网站首页下载表格,要求双面印制),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并办理交费等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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